和未成年女友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四天後,養不起的賈小平透過網路以8萬元將親生子給了他人。昨天上午,賈小平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北京順義法院受審。庭上,賈小平堅持收的8萬元中有7萬是借款,不是「非法獲利」,辯護人做無罪辯護。
新京報報導,去年初,80後的賈小平帶著不滿17歲的女友赴京打工,在順義一大排檔負責烤肉。去年5月底,他女友懷孕了。賈小平因工作忙,沒及時打掉孩子。去年底,賈小平便在網上先後發帖20條,決定孩子出生後送養他人,其間,價格從3.5萬抬高至5萬、6萬,最終決定以8萬元將孩子賣給外省人王女士。
檢方指控,2013年1月5日,賈小平賣兒收了8萬元,除4000餘元外,均用於個人揮霍,包括買了金子和車,其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
據報導,檢方認為,拐賣兒童罪應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但是,賈小平出賣親生子女與拐賣他人孩子在社會危害程度上有區別,建議合議庭在量刑上酌情從輕處罰。
「對指控有意見,沒想要賣錢,就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想讓孩子當城裡人。」昨天,面對指控,賈小平解釋稱,去年發現女友懷孕後,本來想自己養,但發現兩人無力撫養,決定送養他人,於是在網上發帖「有償送養」。起價3.5萬元是女友生產前後的醫療費和營養費,很多網友很輕易就接受了。他怕對方是「人口販子」,低價領走孩子會倒賣,這才一再抬高價格,這也是為了想試探對方是否有誠心撫養。王女士給的8萬元中,有7萬是他跟王女士借的。
王女士的證言顯示,賈小平曾稱這7萬元是借款,但她認為「是借口,知道他不會還,也就是抱養孩子錢」。
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報導,庭審焦點在8萬元是否屬於「非法獲利」,而審後,本案公訴人順義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檢察官任巍巍表示,根據「兩高」出台的關於買賣婦女兒童相關司法解釋,收養人情節輕微可以不追究責任。
庭審後,賈小平面表情平靜,當被提及與孩子的感情時,突然哽咽起來,開始哭泣。賈小平稱不想讓孩子跟著吃苦:「孩子送走就沒想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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