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民眾食品安全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儘管昨天朝野再度協商,但對於「舉證責任反轉」條款仍無共識。本會期確定修法無望,民間團體直言「立委根本辜負國人期待。」
行政院在黑心假油風暴後,擬提高食管法罰則遏止不肖業者,沒想到法案在立法院近兩個月,最後修法卻功虧一簣;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直言,政府去年食安會議信誓旦旦保證,維護食品安全,現在竟然連修法都排不入議程,「等於是自打嘴巴。」
據了解,這次修法最大的阻礙在於消費者如果受害時,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到底應該由消費者或業者負擔;不僅朝野對於這項責任歸屬有意見,就連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也不同調。
民進黨團提出的版本將舉證責任放在業者,而非消費者身上,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制事務科科長謝碧蓮則認為,世界各國都沒有這樣的立法先例,若責任由業者承擔,「等於讓所有食品業者都處於不確定的法律地位。」
謝碧蓮表示,食藥署尊重立委的修法意見,但包含法務部與司法院都對這樣的修法有意見,未來修法必須非常謹慎;但她也說,讓業者負擔這麼大的責任,不排除會影響食品產業。
食藥署並不完全反對舉證責任由業者承擔,但認為應該從民法或消費者保護法著手較妥;謝碧蓮表示,食管法規範的是食品製造、販賣,損害賠償的部分應該回歸其他法律規範會更加妥適。
然而,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消費者與業者相較本來就處於弱勢,由業者負擔舉證責任本來就較為合理;否則難保不會再出現塑化劑求償廿多億,法院卻僅判廠商共須賠償一百廿萬的情形。
對食管法本會期無法過關,張智剛直言,「簡直是辜負國人期待。」各政黨都應該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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