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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採訪混亂 記協:可學香港協調機制
Sep 2nd 2014, 01:12

新頭殼newtalk2014.09.02 林雨佑/台北報導

涉嫌吸毒的藝人柯震東昨(1)天上午到北檢說明案情時,即使記者事先和北檢已協調好採訪動線,仍引發媒體一陣推擠,現場十分混亂。由於網路媒體和公民記者崛起,甚至中港跨國採訪記者增多,媒體生態突變,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行委員李志德建議,台灣其實可以仿效香港警方,由警方派出媒體協調者在現場和記者溝通,並隨時依需要劃設採訪區,區隔民眾和記者(含公民記者),讓記者和警察都得以順利完成工作。

李志德表示,目前包括記協、衛星電視公會及獨立媒體等組織和台北市府及警局協調的結果,初步同意仿照香港作法,警方會設立一名或數名協調者,來協調記者現場採訪。這項作法,希望先從台北做起,如果反應不錯,可以進而推廣到其他縣市。

柯震東昨天上午到北檢說明案情,一步下車,隨即引發現場媒體、圍觀民眾一陣推擠,經過庭訊2個多小時後,柯步出北檢時再度引發媒體推擠,柯的牛仔褲甚至在推擠時被拉下,媒體採訪秩序再度引起爭議。

對此,衛星電視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接受電訪時表示,其實衛星電視公會前一天就已經和北檢法警協調好,讓柯震東到北檢比照名人出庭設置採訪區,但柯震東一現身後,卻有許多手持相機和麥克風的記者衝擠,最後變成所有平面、電視台記者擠成一團,大家都拍不到畫面。

陳依玫說,這些衝到前面的記者手上拿著「風行網」、「新浪娛樂」麥克風,很多都是在中國註冊的視頻網站,台灣傳統媒體對他們瞭解相當有限,他們可能在台灣有常設性記者或是工讀生,可能僱用台灣人或者是從中國派來,而記者的背景有無專業訓練,或是工作模式如何?這些其實都不清楚。

陳依玫說,就算沒有劃設採訪線,台灣的記者也會自主性站成一排,這是文明國家、媒體專業的表現,但這些視頻網站的記者卻完全不顧採訪動線這一回事,直接衝到柯震東前面,「只要有一個人衝出去,整個就崩盤了。」現場的記者有想說要協調看看,但柯震東走出北檢時卻還是一樣的狀況。陳坦言,這樣的現象已經很久沒看到了,她很驚訝,也感到挫折。

陳依玫認為,主管機關應該要有人出面協調,衛星電視工會也很樂意作為窗口,但是她說,在318學運後他們強烈感受到網路媒體佔有一席之地,網路媒體發展相當成熟且具有影響力,許多自己拿者手機、相機的「公民記者」也常會出現在採訪現場。未來針對像柯震東這樣特定事件的採訪規劃,應該要加以討論。

關於這個問題,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行委員李志德受訪時則提到今年香港71佔中遊行的觀察經驗,希望可讓台灣借鏡。

今年去香港71佔中遊行備受國際矚目,現場也來了很多外地來的媒體記者,李志德也是其中一位,他當時就看到在每個現場都有8、9個穿黑色背心,背後寫著「傳媒協調」4個字的警官,只要是記者,可以自動跟他們報到。協調的警察不會看記者證,只會詢問記者的機構,然後就發給記者識別證,有這個識別證就可以在警方所劃設的採訪區內採訪。

李志德說,這個採訪區並不是固定的,可以隨著現場情況而調整,記者跟「傳媒協調」的警官協調後作調整,警方甚至會先問記者這樣的角度可不可以,然後再開始抬離民眾,讓大家都能拍到畫面,現場群眾和記者也隨時都有採訪線做區隔。「同樣的,如果有掛著識別證的記者離開採訪區、混進去群眾裡面的話,警官看到也會把你拎出來。」

李志德當天也問香港警官,如果有人不是記者卻拿識別證混進採訪區怎麼辦?當時警官回他「不管你是不是,在香港犯法沒有不被抓的」。李志德認為,到底是機構記者還是公民記者有採訪權,很難也不應去認定,重點是如果有記者出現違法行為,就依法處理就好了。

反觀台灣,李志德認為台灣缺乏相關規範,比較多情形是「局部的採訪區由局部的人來決定」,不讓你過就不讓你過,記者遭阻擋往往求訴無門。

李志德說,2008年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時,民視記者蔡孟育遭到警方棍棒毆打,後來警方就定了內規,在清場時要「保護記者」離開,因為打到記者的警察也很倒霉,警方這麼做也是怕出事。「但就算警方動機真的那麼善良,外界當然還是會質疑警方是不是別有居心、怕被蒐證才要趕媒體。」

到底是習慣劃設採訪區的香港記者,還是沒有採訪區的台灣記者比較能擁有新聞採訪自由?李志德說,香港有記者採訪權利跟警方執勤中間的規範,採訪自由比較能得到確保;台灣沒有規範的狀況下,記者可能更加自由,但警方也有可能在記者沒有違法的情況下限制記者人身自由。所以不能說自由還是不自由,只能說有規範還是沒有規範。

李志德表示,台灣在324行政院驅離和428反核佔領忠校西路,都出現過警察驅離記者情形,後來記協找了幹部還有衛星電視公會、獨立媒體協會等團體,跟台北市政府前後開了3次協調會,希望未來在採訪現場,記者能和警方建立一個協調機制。但一開始雙方都相當提防,警方想要設採訪區,但記者卻擔心警方會刻意劃一個離現場很遠的採訪區而不願意,後來雙方接受他們的建議,仿照香港作法,警方會設立一名或數名協調者,協調記者採訪。這項作法,希望先從台北做起,如果反應不錯,可以進而推廣到其他縣市的新聞採訪。

除了已經有共識的協調者部分外,記協會長陳曉宜受訪時則表示,記協主動找上台北市警局,希望跟警方一起訂定一個警方驅離抗爭民眾時跟記者協調的處理原則,這部分還沒完全達成共識;至於移動式的採訪區也還在討論,下次開會才知道。記協認為,若可以做到移動式採訪區,讓所有記者都拍得到採訪得到,當然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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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新頭殼 newtalk 更新日期 : 2014/9/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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