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頂樓好多支 交通部、NCC、國發會、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和雙北市政府等公家機關共681處已提供頂樓架設基地台,圖為立法院群賢樓頂樓提供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 記者李皇萱/攝影 |
民眾對住家附近設電信基地台多有疑慮,行政院力推開放公家機關建物或土地設基地台,但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言人劉莉秋說,去年11月中NCC和行政院宣示後,雖有電信業者跟警察單位、消防局和郵局提出設置基地台申請,至今卻都還在溝通協調中,尚未有成功申設的案例。
過去經驗則顯示,公家機關對辦公場所設基地台也相當抗拒;內政府消防署民國98年曾函請各縣市政府研議轄內消防局及消防分隊辦公處所設基地台,僅有4個縣政府同意開放或有條件設置,7個縣市不同意,另有11縣市根本不回復。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說,民眾又要通訊品質好,又不要有電磁波,不只是主管機關,民意代表也很困擾。
電信法規定:公家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鐵皮浪板有玄機 電信業者在基地台裝設戶樓頂,用鐵皮浪板圍住發射器,掩人耳目。 報系資料照 |
私地難設基地台,大家把腦筋動到公家機關上。只是電信法中雖明訂公家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設基地台,但葉宜津說,「無正當理由」反而成為問題所在,許多單位都胡亂找理由,「正當理由」最後成為公家機關不同意設基地台的擋箭牌,她直言沒有人要理NCC,行政院一定要親自介入考核。
民進黨立委魏明谷指出,警察機關因無線警用電話、防空警報設備,原本就設有基地台,加裝基地台影響不大;但警政署在民國98年調查發現,基層單位均不贊同設基地台的提議,理由是派出所皆位在當地人口稠密薈集地域,且警察為執法單位,為避免爭議,不宜設置。
立委因此曾建議修法刪除「無正當理由」5字,改成公家機關「不得拒絕」設基地台,行政院雖未採納建修法,但102年訂定辦法,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台的績效,納入行政院「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及資通訊等相關經費補助或分配的審核指標。
至於能否有成效,葉宜津則說,「我希望比較好啦,但我不知道實際上會不會變得比較好,我們等著看。」
科技部編9.42億補助基地台,立院:有待商榷
【記者李皇萱/台北報導】
住戶和電信業者基地台糾紛層出不窮,科技部104年度主管項下增撥行政院科發基金70億的「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其中「加強行動寬頻基礎建設」佔9.42億,補助政府機關及地方政府提供平台,讓基地台業者建置共構行動寬頻通訊設施、也就是俗稱的基地台。
擔憂電磁波可能有害健康,民眾對住家附近基地台抗爭不斷。NCC統計103年至今,已有1249件居民陳情要求拆基地台,實際拆除188件,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拆除230到260件。電信業者工程師指出,一座基地台拆除,涉及的損失就達幾百萬。
私地難設基地台,行政院過去也曾協調公家機關設置基地台,但成效不彰。去年11月中NCC宣布協調政府、公營機關供設基地台,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今年5月統計,公有土地與建物開放供基地台建置的比例仍僅約3%到5%。
NCC最新統計指出,全國各公務機關建置基地台數量只有681個點,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去年至今年8月底再提出1666處需求,各機關同意會勘僅國道門型架85個據點,國道沿線72個據點、建物土地91個據點,供給遠不及需求。
科技部明年因此增撥預算補助基地台建設,但卻遭立法院預算中心9月出爐的評估報告打槍,認為編列預算作法「有待商榷」。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