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人員指出,越南大幸福油脂公司2004年成立後,曾自行製油2到3年,之後就改收購劣質油品出口,估算至少在過去7到8年間,這些劣油已下了消費者的肚子。
中央社記者實地查訪,位於越南胡志明市福門縣新協村的大幸福油脂廠,地處偏僻,當地人稱這家公司的工廠是油庫。
駐廠保全說,印象所及工廠早就不再生產任何油脂產品,目前在廠區內的4個大油槽,只是收購各地的油脂,集中存放和略作處理。
另1名保全則說,記得公司剛成立初期的2到3年有生產油脂,後來就很少產製,並說經常有人到公司檢查,只是不清楚檢查人的身分。
大幸福公司附近的民眾指出,公司是有生產油脂,但不清楚生產過程和油品來源。由於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駐外官員多三緘其口,不透露調查細節。
根據越南台商指出,大幸福油脂的楊姓台灣負責人,幾乎不參加台商活動,而且公司地處鄉下,不在工業區內,所以台商對這家公司多不熟悉。
1名越南民眾表示,過去10年,越南人大多不食用豬油,使用魚油和植物油較多,所以農家都有剩餘豬油,大幸福公司應是透過中間商收購這些豬油、雞油和魚油等。
相關人員指出,這些品質無法獲得確保的油品經一次又一次轉手,第3手轉入大幸福的油槽,最後可能進了台灣消費者的肚子。
1名台商直言,大幸福基本上是越資公司,收購豬油等油脂應不違反越南相關衛生法規,但是如果有使用偽造文件出口油脂,在越南則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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